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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09-04-22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1、道路设施维护:定期巡查道路,制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对不同的道路病害,分清不同的成因,制定不同的技术保障措施,切实提高道路养护维修的工艺水平,延长养护周期。对市区主干道和广场路面出现的较大的坑洞(直径50CM,深度5CM以上)等破损现象,在发现或接到投诉后,于3个有效工作日内整修。对管线单位(如自来水、煤气、供电、邮电等)因敷设管线开挖完工后的沟槽,凡具备路面恢复施工条件的地段,接到挖掘单位竣工报告后,在7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恢复。如遇雨天或寒冬天气,按上述时限先用砂石混合料填平,使路面平整,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待具备施工条件后再正式修复。

  2、道路设施管理:积极构筑城市道路共管共护体系,建立有效信息反馈机制,协调好与相关单位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管理,建立每日道路巡查制度,提高路政管理效率。发现违章挖掘、占用或损坏道路现象时,先行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提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并要求当事人依法赔偿,遏制人为因素对市政设施的破坏。其中,违章挖(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发现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月巡查及时率不得少于98%。对于正常的道路挖(占)申请,坚持依法行政和以民为本的原则,自觉执行“三、三、七”工作办法,即接到挖(占)申请3个工作日内查勘、审批;破路项目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下达恢复单;施工部门7个有效工作日内恢复路面的工作制度。

  3、施工现场管理:道路工程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提示车辆、行人慢行,注意安全。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要实行围栏和半围栏作业。施工工地的材料要堆放整齐,每日施工结束后整理一次,工程竣工后,一般工程3个工作日内,较大工程7个工作日内,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主任室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生产科、技术经营科、安全设备科等6个职能科室和市政管理所、路桥养护维修公司、街巷养护维修公司、工程公司、材料运输公司、沥青拌和厂等6个基层单位,以及市政配套服务中心1个三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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