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部门动态 | 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党务公开 | 市政建设 | 公用事业 | 行政许可 | 镇江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用事业 > 热点专题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市政公用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计划
发布时间:2009-08-04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市政公用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计划

  

镇市公党2009〕14

  

  

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党总支、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推进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实施办法和《市政公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镇市公党2009〕8号),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经局党委和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学习调研阶段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行业新跨越”活动主题。通过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破解市政公用发展中群众关注的难题,着力提高推进市政公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本领,着力建设一个作风优良、群众满意、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二、学习安排

  (一)学习时段

  3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学习内容

  1、局党委班子成员

  通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同时,结合2009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三、四月份专题学习内容贯穿于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工作。

  2、机关党员干部

  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市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三)学习步骤

  1、组织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党员个人自学不少于40学时。

  2、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围绕构建完善新一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体系,推进公共交通发展新跨越;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水平,进一步增强保障功能;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行绿色照明;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市政行业跨越发展;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推行星级服务,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五个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深入调研与深化学习结合起来,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交流调研结果。

  3、组织交流讨论。采取党委中心组、党总支、党支部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围绕科学发展,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深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机关党总支和各处室要根据局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建立好学习制度,及时反馈学习情况。要以党总支和处室为单位,及时把学习计划、小结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联系实际、带头学习。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讲认识、谈体会。每位党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落实工作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要落实责任制,层层传压力、层层抓落实,以推动学习活动的广泛开展。要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时间,做好学习笔记,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考勤制度。建立集中学习签到制度,学习笔记抽查制度,定期学习讨论交流制度。集中学习期间一般做到不请假。对缺席的党员,要认真组织补课。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对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注重宣传造势。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宣扬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总结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经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市政公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学习篇目》

  2、《市政公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计划》

  

  

  

  

  

  

  

  

  

  二○○九年四月八日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