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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培训科服务规范标准
发布时间:2009-04-24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宣传教育培训科服务规范标准

 

一、热情接待,服务周到,语言文明,尽量使用普通话。

二、严格办事程序,不得越权,工作严谨,办事细心。

三、对待办事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百问不厌,态度和蔼。

四、坚持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服务经营者。

五、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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