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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社会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9-09-01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1、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按规定、按程序办事。

2、公开办事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出租车管理、市政设施(道路、路灯)做到办事程序上墙、办事制度上墙、收费依据上墙。

3、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天能办完的事当天完成,不拖沓延误、不推诿扯皮。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日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工作,办结率达100%

5、加强市政设施(道路、路灯)维护与管理。城市道路无明显坑洼,经批准挖掘(占用)的道路及时保质修复;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街巷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

6、加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与管理。城市公交与出租汽车做到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优质服务。车辆服务质量、车容车貌合格率达95%以上。

 

监督投诉电话:84491677               办公地址:镇江市林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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