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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局机关党总支关于《2008年度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各分支部:

  近年来,市政公用局机关党组织积极响应上级党委的号召,深入开展了创建先进党组织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在市级机关工委2007年度考核评比中达到了参选入围条件。今年,市级机关工委决定继续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活动,并制定下发了《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依据。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局机关党总支制定了《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现将《规划》发给你们,望对照《规划》要求和考核细则,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争取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附:1、《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2、《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级机关工委《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08年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规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级机关工委2008年度工作意见》,结合市委部署的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局机关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坚持以《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为抓手,促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系统化,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争取机关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在年度党组织目标考核中创新的佳绩。

  二、主要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强化争创意识。各分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级机关工委制定的《通知》和《实施细则》,进行争先创优的动员教育,引导党员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决心和勇气,自觉投入争创活动中去。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支部争创先进的具体措施。

  2、对照目标管理细则,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细则》中确定的工作,支部要拿出贯彻落实的计划,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定期检查工作落实的情况,未按要求落实的要抓紧补上,做到全面落实,全面发展。特别是对过去比较薄弱的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3、建立健全台帐,定期开展督查。要把台帐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争创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及时记录,做到经得起查、经得起看、经得起问。局机关党总支将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4、经常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要将争创工作的情况及开展活动的安排、打算,及时向领导汇报,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以实际工作成绩赢得单位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依据实施细则,抓好考核验收。明年第一季度,局机关党总支将组织考核组,依据目标管理实施细则,逐个支部进行考核验收,听取分支部书记特色工作介绍,评选出2008年度先进分支部。

  附件:2

  2008年市级机关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序号

  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考评

  方式

  1

  机关党组织按时换届,组织健全。

  无故逾期换届不得分;机关党组织成员空缺扣2分。

  5

  组织处

  2

  党组(党委)年内研究机关党的工作2次以上。

  少研究一次扣1分。

  2

  考核组

  3

  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少于6次;全年有针对性的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一次以上。

  少参加一次扣0.5分;

  党员领导干部未上党课或未作形势报告扣1分。

  2

  考核组

  4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依据活动情况评分。

  3

  考核组

  5

  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参加工委组织的科级、科以下党员干部培训班,培训率达95%以上。

   “学习型机关规划不落实扣3分(全年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参训率每低于5%,扣 1分。

  6

  考核组

  宣传处

  6

  创建文明机关。

  无创建措施扣1分;无主题活动扣1.5分;创建台帐不健全扣1-2分。

  4

  考核组

  7

  配合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考评工作,完成作风建设相关工作。

  党组织未能履行职能扣1分;出现中梗阻不得分。

  6

  考核组

  作风办

   

  8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未落实必谈必访制度扣1分;半年未向党组(党委)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扣0.5分。

  2

  考核组

  9

  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

  未自行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扣1分;未参加工委组织的纪念活动扣1分。

  2

  宣传处

  考核组

  10

  召开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2次,党委(总支)会全年不少于4,开好党委(总支)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不少于2次。

  少开一次扣0.5分;

  党课少一次扣1分。

   

  6

  考核组

  11

  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平安创建、结对帮扶等活动。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未制定下辖党组织争创规划扣2分;无计划、措施各扣1分。未组织活动扣2分;平安创建全年考评达到60%得满分;40%-59%2分; 39%以下得1分;未落实不得分。未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扣1分。

  7

  考核组

  办公室

  12

  坚持按制度、程序发展和转正党员。

  发展、转正党员程序不规范扣1分;未定期考察扣0.5分;未执行公示、票决和团员推优制度分别扣1分。

  3

  考核组组织处

  13

  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未填写登记表不得分,未定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扣2分;未按时完成扣0.5分;参评率低于90%1分。

  3

  考核组组织处

  14

  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党员按月,党组织按季上缴)。

  党员不按规定缴纳党费每人扣2分;党组织滞缴扣2分。

  7

  组织处考核组

  15

  认真落实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廉洁表率主题教育活动。

  完成市级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中部署的各项工作,缺一项扣0.5分。

  2

  纪工委考核组

  16

  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争创廉政文化示范点、先进单位。

  检查考核得85分为达标;低于达标线,每少5分扣1分,扣完为止。

  6

  纪工委

  17

  协助党组建立完善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未进行责任分解扣1分;未建立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制度或未落实扣2分。

  3

  考核组

  18

  强化勤廉型机关建设

  每季集中教育一次、看廉政片2部,少一次(部)扣0.25分;未按要求上报纪检信息扣1分;未完成年报工作扣1分。

  2

  纪工委

  19

  认真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和党员违纪案件。

  无信访工作制度扣1分;不及时查处案件或查处不力扣2分;发生党员违纪案件扣1分;有案不及时上报扣1分。

  2

  纪工委

  20

  认真做好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未实施不得分,公开内容不全扣1分;未按时更新扣1分。

  2

  考核组

  21

  工青妇组织按时换届。工会组织三会同建。

  未及时换届不得分;组织不健全,委员少一人扣1分;工会组织三会少一会扣2分。

  3

  工会工委

  团工委

  妇工委

  22

  建立职工互相保障体系,完成全市职工互相互济保障任务。

  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任务扣1-2分。

  2

  工会工委

  23

  开展好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和慈善一日捐活动。

   

  未按标准各扣2分。

  4

  工会工委

  24

  开展群团组织争创活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和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少参加一项活动扣0.5分,扣完为止。

  6

  工会工委

  团工委

  妇工委

  25

  完成《镇江机关党建》用稿任务。

  未完成用稿任务扣2分。

  2

  宣传处

  26

  各项工作台帐记录及时、齐全。

  不符合要求扣1—2分。

  2

  考核组

  27

  积极参加或完成工委组织的会议、培训、劳动、年报等活动。

  少参加一次扣1分。

  6

  各处室

  

    明:

  1、考评项目为27项,总计100分。

  2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09年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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