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全部车辆的管理、调度、使用工作。
2、加强车辆使用的调度工作,根据优先保证领导、老干部用车,兼顾其它工作用车的原则,灵活调度好车辆,领导车辆除正在使用外,必要时也可临时调度使用。
3、机关各处室市内工作,因路途较远,需要用车的,应经本处处长(主任)同意,统一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工作用车离开本市,应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局领导批准。
4、机关工作人员去外地出差、开会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交通不便,需要安排车辆,应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局领导批准。
5、严格车辆管理、调度、使用手续,驾驶员应根据调度规定的出车时间、车辆用途、目的地出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私自出车。
6、机关工作人员私事一般不得动用公车。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应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局领导批准。
7、外单位借或租用车辆,应经过局领导批准。
8、办公室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要保证通讯畅通,按规定搞好车辆定期维修保养,节约油料和修理费用,保证车况良好,随时可以出车。
镇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 |
车牌 |
车型 |
排量 |
使用情况 |
公务
用车 |
苏L00591 |
丰田皇冠 |
2.5 |
机动 |
苏L00835 |
帕萨特 |
1.8T |
机动 |
苏L06622 |
别克君威 |
2.0 |
机动 |
苏L05151 |
时代超人 |
1.8 |
机动 |
2007年局机关业务招待费用情况
2007年局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支业务招待费,全年共计发生业务招待费用33164元。